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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宋南徑糾纏不休的個性來看,她落下了錢包這種事情,是個很好的借口。 黎蕤在彆的方麵或許不夠了解宋南徑,但對於他死纏爛打的本事,有著深刻的認識。 他多年來一直這樣。 當初他們結婚後,他在外麵養著一大堆小情人,被她撞破,她順勢要離婚,宋南徑便開始發揮他不要臉的功力了。 如果不是她後來用了那種手段擺他一道,宋南徑大約也是不會和她離婚的。 但這不是出於愛。 黎蕤起初也覺得,宋南徑對她是有些喜歡在的。 但結婚後不久,她就發覺自己是想太多了——與其說宋南徑愛她,還不如說宋南徑愛溫敬斯。 他平時講五句話裡,起碼有兩句要帶溫敬斯的名字。 愛是玩笑話,嫉妒才是真。 宋南徑對她的糾纏不休,更像是一種執念。 黎蕤和溫敬斯還有宋南徑是同齡人,三家交情頗深,她幾乎是同時認識的溫敬斯和宋南徑。 溫敬斯從小就優秀,比同齡人成熟,有勇有謀,總得長輩誇讚。 黎蕤也喜歡跟在溫敬斯屁股後麵玩。 溫敬斯比她大一歲,宋南徑跟她同歲,小孩子都比較喜歡跟比自己大一些的夥伴玩。 而且,宋南徑小時候就喜歡花花草草和蟲子,大家玩的時候他就擺弄昆蟲。 黎蕤最怕蟲子了,至今都怕。 所以她當然不願意跟宋南徑玩。 宋南徑小時候話挺少的,大家一起的時候,他都很安靜,長輩們也很少提及 他。 聚會場合,長輩們誇的基本上都是溫敬斯。 後來黎蕤認真想過,宋南徑大約是在那個時候就開始嫉妒溫敬斯了,男人總喜歡說女人愛競爭、嫉妒心強,其實自己嫉妒起來可比女人恐怖多了。 宋南徑後來做的事情就足以證明這一點。 包括他對她的“執念”。 不是因為愛,隻是因為她從小被認為是“溫敬斯的跟班”,後來又成了“溫敬斯的女朋友”。 所以宋南徑要把她搶走,以此來證明自己“贏過”溫敬斯。 宋南徑這個人手段太下作,性格太變態,掌控欲太強,偏執成性。 為了不讓溫敬斯好過,他大抵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。 想起過去的事情,黎蕤扯起嘴角笑了起來。 她剛結婚那會兒也是挺天真的,竟然被宋南徑演出來的深情迷惑了,以為他是真的喜歡她,還對他動過心。 現在她隻想穿越回去把那個時候自己腦子裡的水倒掉。 宋南徑這個變態,哪有什麼真心可言。 他看著她被他製造出來的溫柔假象迷惑的時候,露出的笑容,不是因為對她的感情,而是因為他終於贏了溫敬斯一次。 他在享受勝利的快感。 嗡嗡嗡—— 一陣急促的手機鈴聲打斷了黎蕤的思緒。 她看到車內屏幕上顯示的那串號碼,眉心跳了跳。 說變態變態就到。 是宋南徑的來電。 黎蕤下意識地要去按接聽,但斟酌過後還是點了掛斷。 她想起了祝璞玉之前給她的提 點:不能表現得和以前反差太大,免得引起懷疑。 這個提點是有道理的。 宋南徑是隻狡猾的狐狸,黎蕤自認為這些年長進不少,但想要算計他,還得處處留心。 這次掛斷之後,宋南徑又打了兩次。 黎蕤無一例外都掛斷了。 第四次,宋南徑發來了短信。 一張她錢包的照片,後麵跟了一句:【不要了?】 黎蕤看著這三個字和一個標點符號,腦子裡已經自動浮現出了宋南徑問這個問題時輕佻散漫的表情,她咬了咬牙,不自覺地握緊方向盤。 真想給他兩個耳光! 短信過後兩三分鐘,宋南徑的電話果然又進來了。 這一次,黎蕤選擇了接聽。 宋南徑這個時候聯係她,正中她的下懷,她若是去拿錢包,說不定能聽見些他和聞家那邊聯係的消息。 接起電話後,黎蕤沒有主動開口。 宋南徑那邊也沉默了快十秒,然後發出了一聲輕笑,“都接電話了,不打算和我說話麼?” 黎蕤沒好氣地說:“給我地址,我找閃送去取。” “錢包這麼重要的東西,找閃送怎麼行呢。”宋南徑一本正經地說,“你的證件和銀行卡都在裡頭呢,這不得親自來拿?” 怕她不接受似的,他又貼心地補了一句:“或者,我給你送。” 黎蕤:“……神經病。” “我在三環的威斯汀酒店,1908。”宋南徑和往常一樣忽視了她罵人的話,輕飄飄地報上了酒店的房間號碼, “寶貝,我等你。” 黎蕤被這個稱呼弄得一陣惡寒,汗毛都豎起來了,“彆這麼叫我,你惡不惡心。” “我等你。”他笑著說出這三個字,之後就掛電話了。 黎蕤知道宋南徑這是什麼意思:想要錢包,就得當麵跟他拿。 要麼去找他,要麼他來送,總之一定要見麵。 非常符合他的作風。 黎蕤抬頭看了一眼前麵的路,打了轉向,朝三環的那條路上行駛。 —— 從醫學鑒定中心離開後,簡庭並未直接回酒店,而是去了附近的一家商場。 他在商場的一層找到了一家人很少的烘焙店,要了一杯咖啡坐了下來。 簡庭喝著咖啡,腦子裡開始籌備下一步的計劃。 即便不看親子鑒定,他也可以篤定自己的身份了,鑒定隻是要拿給祝璞玉去做證明而已。 他證明了自己的身份,暫且還不能離開聞家。 還得先弄清楚聞家是怎麼把他弄到墨爾本、又是為什麼盯上他的。 還有一個重點——他作為“溫敬斯”的記憶,到底能不能回來。 自從意識到身份有問題,簡庭就開始頻繁出現頭疼的症狀,要解決這個症狀,就得先知道聞知淵到底對他做過什麼。 美國,宋先生…… 簡庭摸著咖啡杯,腦子裡反複思量著這兩個關鍵詞。 接著,他又想起了黎蕤看見手機號碼之後的反應—— 黎蕤說,他們認識三十多年,那他們的社交圈應該有很大一部分是重合的。 黎蕤能在看 到那個“宋先生”的手機號碼之後馬上認出來,那極有可能,“溫敬斯”也是認識他的。 認識且熟悉,要麼是朋友要麼是死敵。 簡庭首先排除了朋友這個選項。 那麼就隻能是後者,死敵。 他又和聞知淵認識,且常駐紐約。 當年的事情,這個“宋先生”極有可能也參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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